XX市关于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使用管理的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XXX,XX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使用管理的议案》(第20230024号),由市人社局负责牵头,会同市税务局、市发改局办理。市人社局认真分析研究代表们提出的建议,结合会办单位提出的意见,提出如下办理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省的部署要求,积极加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三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三个险种基金运行平稳,各项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2022年12月期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离退休人员)397.42万人。2022年1-12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01.2亿元,养老待遇支出178.54亿元。
二、办理目标
在完成省、市下达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任务的基础上,加大养老保险各项改革力度,加快推进全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不断提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完善基金监管机制,为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三、办理措施
(一)加大扩面征缴力度
一是进一步落实征缴工作责任机制。将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任务等纳入县(市、区)“四个全面”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完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考核办法,强化各县(市、区)政府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责任落实。
二是强化扩面征缴工作合力。认真落实人社部门统筹协调和管理职能,积极加强与财政、统计、税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根据湛江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由市人社局牵头,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压实各县(市、区)政府扩面征缴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各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切实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抓扩面征缴的工作合力。
三是建立以点带面工作机制。把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办理社保登记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财政奖补等惠企政策的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在企业等,作为扩面征缴重点,结合“送政策、送资金、送服务”等活动,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全员参保缴费,带动全市企业参保缴费率整体提升,助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是建立宣传引导机制。通过互联网、传统媒体以及宣讲会等多种媒介,主动宣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政策,提高用人单位及职工的参与意愿;加强宣传发动针对性,广泛宣传企业参保缴费的法律义务,鼓励职工依法维护个人养老保险权益,强化“不依法参保缴费就是违法行为”的思想认知;联合税务部门在办理缴费业务时一并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宣传。鼓励引导城镇就业的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大力组织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
五是扎实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国家统筹各项政策规定。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地。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政策,做好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二)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一是打造“暖心社保”服务品牌。全市全面实施社保业务综合柜员制,统一各项经办业务的业务办理指南,统一宣传口径。深入推进“镇村通”工程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培育更多社银一体化服务示范网点,动态调整全市社保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统一全市自助服务事项清单。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落地“打包办”一件事,推动更多事项“一卡通办”“一网通办”“全程在线”。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好差评”制度。推动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惠民惠农、交通出行、文旅体验等应用。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加大社保干部职工培训力度,提升综合素养和业务水平,培养业务能手,提高运用新技术推动社保工作的能力水平。要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探索灵活多样的形式,营造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良好氛围。
三是充实经办力量。按要求落实基金监管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配备熟悉社保、财会、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业务骨干充实基金监管队伍。配强各级基金监督机构、社保稽核内控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专职专岗人员,并保持人员稳定。鼓励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积极培育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基金监管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社银合作”。加强与社保卡发卡银行的协调沟通,争取各方支持逐步推进高频服务事项进银行窗口,拓展服务渠道。
(三)强化基金监督管理
一是经办监管。持续开展基金风险安全问题清理整治,消除存量,坚决遏制增量。进一步健全稽核内控工作机制,推进风险防控措施“进规程、进系统”。加强对县(市、区)经办机构业务操作的指导及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基金要情及时分析研判,举一反三开展同类业务排查,迅速遏制风险增量。
二是信息监管。人社、财政、税务、统计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完善数据信息对碰机制,动态掌握参保缴费情况;加强社保卡管理工作,完善本市社保信息跨部门共享及数据比对机制,提高数据筛查提取水平,为业务部门提出的疑点数据筛查需求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全面提升信息技防能力。
三是行政监管。完善本市社保基金监管体系,统筹衔接基金监管各环节、各部门。督导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及处置工作,建立健全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举报、查处、移交等工作制度。
四是属地监管。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落实社保经办业务属地管理的主体监管责任,协调整合相关部门力量,统筹做好本地区社保基金监管工作。各县(市、区)社保局负责落实本辖区社保经办业务规范化操作,强化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提升经办服务能力。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一是增强依法参保执法刚性。建立完善以税务部门牵头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定期对全市有一定用工规模的用工单位进行检查,落实税费同征、同管要求,充分发挥税管专员的职能作用,强化依法征缴,增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刚性。同时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参保缴费清理整治,确保全员参保缴费。
二是加大整治力度。畅通投诉渠道,及时查纠违反《社会保险法》的行为,重点加强对参保率整体偏低的部分行业的清理整治;落实社会保险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将不依法参保缴费情况严重的企业纳入黑名单。
三是打击社保骗保等违法行为。组织查处社保欺诈骗保案件,依法作出处理处罚。严肃涉嫌犯罪的社保有关案件。建立有效打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等单位或个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违规办理参保和补缴社会保险费行为的工作机制。
四、任务分工
(一)市人社局:加强与督办单位、代表和会办单位的沟通、交流、协商;汇总各会办单位的意见,正式行文答复代表;统筹协调推进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使用管理等工作。牵头做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管理相关工作;开展政策宣传工作。
市社保局:加强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指引,规范业务经办;加强基金稽核内控管理,配合做好基金预算、申请和划拨等工作;配合做好基金安全管理;协同推进扩面征缴工作。
(二)市财政局:落实基本养老保险财务管理制度,配合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申请、划转、调拨等工作,保障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配合做好扩面征缴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级政府补贴资金到位工作。
(三)市审计局:负责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的监督,维护基金的安全完整。
(四)市税务局:按照社会保险费征收“统模式”工作要求,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按照社会保险政策,负责社会保险费申报受理、费款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当期欠费追缴及违法处罚等工作。参与做好社会保险参保扩面,重点督促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办理社保登记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依法全员参保缴费。
(五)市统计局:提供有关数据配合做好扩面征缴工作。
(六)市发改局:配合做好扩面征缴工作,落实社会保险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七)市委编办:指导各级人社部门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人员,完善社保经办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八)市总工会:配合做好扩面征缴,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要依法监督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要求企业按规定履行缴纳养老保险、向职工公布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义务,及时通报企业不依法参保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和纠正。
(九)市公安局:督促指导本行业所属或所管企业依法按时参保缴费,配合落实打击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相关工作,受理人社部门移送的欺诈骗保案件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
(十)市国资委:督促指导本行业所属或所管企业依法按时参保缴费,加快推进困难企业养老保险费的清算工作。
(十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国资公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会办意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管行业要管社保”,督促指导本行业所属或所管企业依法按时参保缴费,重点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财政奖补等惠企政策的企业管理,提升主管行业参保率。
(十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履行扩面征缴任务主体责任,指导辖区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参保缴费宣传工作,完成市下达的养老保险基金扩面征缴任务。
五、时间要求
(一)2023年4月完成调研、座谈、沟通协调资料收集工作。3月下旬,草拟处理工作方案,报领导审批。
(二)5月上旬组织调研、征求处理方案意见,完善方案。下旬报送处理工作方案给市政府,经市政府同意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处理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