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
xx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根据xx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国之大者”,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省县有关耕地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深刻认识严格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全民参与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完善地保护监管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耕地保护机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牢牢守住全县耕地保护红线。
二、总体目标
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夯实耕地保护责任,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到2023年xx月底,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基础,全县构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四级田长制组织体系,确立网格化管理工作格局,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到2035年,田长制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耕地面积总量保持稳定,永久基本农田科学合理布局、质量合格,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基本稳定。
三、基本原则
(一)严保严管。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对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二)属地管理。根据行政管辖和土地权属,按照“谁的地,谁管理”原则,压实属地责任,构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四级田长制管理体系,逐级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三)统筹协同。充分调动乡镇(街道)、村(社区)、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主观能动性,激励约束并举,完善监管评价制度,各级田长、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上下联动,加强管理,杜绝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等“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及时发现、制止、上报,形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合力。
四、机构设立
(一)田长设置
按照省级要求设置xx县本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田长。
本级一级田长:县委书记、县长
本级二级田长:各镇(街道)党政主要同志
本级三级田长: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本级四级田长:各村组长(无组长由党<总>支部书记兼任)涉及国有农用地的,由单位法人或所属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田长。
成立县级田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田长办”),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成员由各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田长办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部门负责全县耕地保护及田长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考核等工作。
(二)田长职责
各级田长对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组织制订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建立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及时处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重大问题,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杜绝辖区耕地被破坏、撂荒、改变种植结构等现象的发生,组织力量及时做好违法占地、破坏耕地等土地违法问题整改工作。
本级一级田长对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
本级二级田长负责组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巡查、检查工作;组织力量做好违法占地、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每年xx次(xx月底、xx月底)向县政府报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及田长制落实情况;对三级田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价和考核。
三级田长负责对责任区域内地块的日常监管,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巡查、检查,做好记录向上级田长报告。
本级四级田长负责第一时间发现、制止、逐级上报违法占地、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杜绝辖区耕地被破坏、撂荒、改变种植结构等现象的发生;积极做好辖区内违法占地、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问题的整改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建立和实施工作,迅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安排部署,加强督导、压实责任,定期检查辖区内“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二)完善工作机制,夯实责任体系。加快推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落实,建立完善各级田长工作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组、个人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确保全县耕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任务落到实处。
(三)密切协作配合,凝聚监管合力。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协同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坚决贯彻执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耕地保护“六严禁”要求,持续开展遏制新增问题专项行动,加强巡查检查,确保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建设农业设施、乱占耕地建房等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同时,各乡镇(街道)、县自然资源、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合法用地保障,做好宅基地审批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工作,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四)强化执法联动,遏制新增违法。各乡镇(街道)要会同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行为,“府院联动”拆除违法用地地上建筑,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行为。
(五)落实经费保障,完善奖惩制度。田长制工作经费和村级田长补助,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县农业农村局要统筹考虑耕地保护面积、耕地质量状况、粮食播种面积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等方面情况,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安排涉农资金时,对耕地保护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奖励,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土地卫片执法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情况,对各乡镇(街道)年度违法占用耕地、违法行为发现制止、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耕地保护成效显著的田长予以通报表扬,每年评选一定数量的耕地保护先进乡镇(街道)、先进田长,依法依规制定耕地保护奖惩办法;对责任落实不到位、耕地保护不力的田长进行约谈问责。
(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平台,紧紧围绕田长制工作重点,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政策,切实增强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各乡镇(街道)至少设立2-3块标志牌,各村(社区)要在公告栏张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图,公开二级、三级、四级田长信息及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形成“社会关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