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工作XX大心得体会
公务员考核工作XX大心得体会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区分优劣、奖优罚劣的基本手段和激励担当、促进发展的重要抓手。党的XX大报告提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这一要求,为包括公务员考核在内的干部考核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平时考核是公务员考核的重要方式,是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知事识人体系的重要基础。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需要我们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将解决公务员队伍管理面临的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破解平时考核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着力点,在深入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中,切实将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贯彻落实到实处。
一、树立正确的考核导向,解决“为官不为”的问题
***总书记强调:“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党把干部放在各个岗位上是要大家担当干事,而不是当官享福。”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促进事业发展和公务员成长进步,解决“为官不为”问题,是中央对加强和改进考核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当前考核工作应当大力树立的导向。一要注重工作实绩。要把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方面,以此衡量公务员在履职尽责方面的努力程度、能力高低和贡献大小。二要真正做到区分优劣。***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对干部要高标准严要求,不能把标准降低到不违纪违法就行的水平上,庸吏会造成很大不良影响;指出在当前面临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的情况下,如果干部队伍的精神不能抖擞起来,是很难过这一关的,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下大力气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政骨干队伍。各机关(单位)党委(党组)作为公务员平时考核的主体,要切实增强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切实改变将考核变“评优”,简单按照40%的好等次比例确定好等次人员后,其余人员全部纳入较好等次的做法。对根据公务员表现应该确定为一般、较差等次的,要按照规定、理直气壮地将其确定为一般、较差等次,通过考核识别哪些是愿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哪些是“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干部。三要体现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要把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及“三严三实”的要求,落实到公务员日常管理之中。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公务员,以适当方式及时予以表扬;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公务员,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要将公务员的培养教育、关心关爱贯穿到平时考核中,根据具体情形,帮助引导公务员查找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激发自我完善的内生动力,为其改进提高创造条件,不能一考了之。
二、丰富平时考核内容,解决“抓落实”的问题
党的XX大科学谋划了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xx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了xx省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的总体思路、奋斗目标、重大举措,关键是抓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广大公务员责无旁贷。抓平时考核是抓落实的实实在在的抓手,公务员按照职责任务推进工作,按照考核周期进行小结,自己抓落实;领导按照考核周期进行检查和审核评鉴,工作具体到人,职责量化,就是最好的落实。要以平时考核为依托把各项改革任务逐级分解、责任到人,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切实把承担的改革任务、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好。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作为考核的重点,既列出“负面清单”,又积极正向引导,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优化考核指标,解决“考实”的问题
考核指标是对公务员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的重要依据,根据考核内容设置考核指标,是公务员考核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强化精准考核的重要一步,也是提高考核工作质量的必然要求。新修订的公务员法首次对指标设置提出要求,要求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考核指标。《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要“注重制定量化指标,加强对公务员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的考核”,“机关可以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区分不同类别、层级和职位公务员特点,设置考核指标”。由于公务员类型多、岗位职责差异大,指标设置不宜一刀切、上下一般粗。各机关应结合公务员分类改革要求和公务员职位特点、岗位职责,科学设定具有行业特色、单位特点的差异化考核指标,能量化的应当尽可能量化,并合理确定量化指标的分值和权重。要把“绩”作为指标设置的重点,对德、能、勤、廉等不易量化的内容,即使不设置考核指标,也应当通过列出评价要点、制定正负面清单、实行加减分等方式,使考核内容具体起来,做到可评价、可检验。四、加强结果分析,解决“抓早”的问题考核结果反馈是平时考核的重要一环,也是充分发挥平时考核培养教育、监督约束作用的有效措施。一是实现提早培养。平时考核是对公务员真切的关心、爱护和培养,通过分析一段时间的平时考核结果,能清楚地了解公务员各方面的情况,发现每个公务员的长处、特点、潜力等,在培养时就能做到因人施教,缺什么补什么,使培养人的目的更清晰、更明确,使培养更科学、更精细。二是实现提早监督。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增加了对公务员监督的规定,明确公务员所在机关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向干部反馈平时考核结果,与干部谈心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给干部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有问题的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督促整改,避免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也是落实新修订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日常监督的具体体现。三是实现提早评价。要着眼于干部的培养使用,通过考核结果分析,实现“立体考察、透视甄别、切片化验、会诊辨析”,使平时考核结果成为评定公务员的一杆秤,有效避免“急拿现用”,防止带病提拔晋升,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精准度、公信度。
五、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解决“考用脱节”的问题
综合运用好考核结果,是发挥干部考核导向作用的直接手段和重要途径。平时考核要坚持以用为本,考核结果有效使用才能激发广大公务员积极参与的内生动力,才能使这项工作更有生命力,才能真正实现平时考核的目的。一要与年度考核等次评定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累计次数达到一半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的比例内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二要与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挂钩。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最近一年连续三个周期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公务员,原则上不得列入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范围。三要与绩效考核奖金挂钩。各地各机关(单位)应认真落实清理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后的年度考核奖发放要求,统筹平衡好绩效考核与定期考核、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以及表彰奖励之间的关系,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奖二次分配方案,适当拉开不同考核等次人员之间的年度考核奖差距,充分体现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重点向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公务员倾斜,个人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不称职或考核不定等次的,不享受当年年度考核奖。四要在人员配备和调整中使用考核结果。各机关(单位)应当把平时考核发现的问题作为优化内部职能和人员配置的重要参考,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通过对平时考核结果的积累和分析,分析机关内部职能配置是否合理,人员安排是否与工作要求相匹配,工作机制运转是否顺畅。根据平时考核反映的情况,合理配置职责权限,科学调配人员力量,确保人人手上有活、个个肩上有责,更好地聚焦和履行主责主业。通过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推动机关作风改变、效能提升,营造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生动氛围,促进事业发展和公务员成长进步。
六、抓实联系点工作,解决好“抓典型”和“推面上”的关系
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是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通过选择不同类别的单位,对一些难点问题进行探索,先行先试,有利于积累经验,少走弯路,对于提高公务员平时考核质效十分重要。“抓典型”,就是要坚持用好典型引路法,把联系点紧紧抓在手上,扶上马、帮到底,作为政策试验平台,争取在一些影响和制约平时考核质效的难点上破题,抓出经验、试出成效。组织人事部门手上要抓有若干典型。比如,对州(市)委组织部来讲,既要有州(市)直部门的典型,也要有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典型,既要有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典型,也要有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典型。通过在不同类别、不同层级选树典型,更好地启示大家平时考核考什么、怎么考、做成什么样。“推面上”,就是要充分发挥联系点的辐射带动作用,着力在点面结合、抓点促面上下功夫。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成熟的尽快在面上推广,以点带面推动本地区公务员平时考核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