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全而从严治党主休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考核细则
履行全而从严治党主休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考核细则 (区委办公室部分) 考核范围:镇街、计分办法: 2.坚定政治信仰情况(3分) 履行全而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考核细则 、考核范围:区直单位、计分办法 (三)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責任情况(7分) (四)创新创效情况(1分) 督考联动考核细则(区委办公室部分) 督考联动考核细则 项目观摩考核细则 减分事项考核细则(一)政治能力建设情况(1 5分)
1.恪守政治忠诚,做到“两个维护"情况(5分)
● 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被党中央或省委、市委、区委追责问责、通报批评的,或被中央领导同志、省委、市委、区委主要领导同志批评、通报、追责问责的,每起减2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查处的,每起减1 分;被上级部门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审计等发现并查实的,每起减0.5分。
● 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专项监督、疫情防控责任落实监督检查、 “合村并居”问题整改、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以及人防、安全生产、违法建设防控治理等重大专项整治工作中,对责任落实、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等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被专项监督检查发现查实的,每起喊0.5分;对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专项工作,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态度不端正、整改不到位,被约谈提醒、通报、问责的,每起喊1分。
● 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严格,未做到及时规范向区委报告工作,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未专题报告,突发性重大问题和工作中重大问题未及时请示报告的,每起减0.5分;迟报、漏报、误报应当由区委向市委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的,每起减1分。
● 镇街党(工)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对***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未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减0.5分。
● 未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纳入党校等培训主渠遒教学内容,减0.5分;未落实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带头到党校讲课、作形势政策报告的,每人次减0.5分。
3.涵养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3分)
● 镇街党(工)委自身建设抓得不紧,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到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因准备不充分被推迟召开、质量不高被责令重开的,减0.5分,镇街党(工)委及其班子成员未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推动解决,整改情况耒在适当范围通报的,减0.5分;镇街党(工)委班子成员未做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年内未根据工作安排参加和指导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的,每人次减0.5分。
● 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被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考察考核等发现严重问题并查实的,每起减0.5 分;未健金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执行落实“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每起减0.5分。
4.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3分)
● 未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未做到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未落实年初向区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每起减0.5分。未按规定要求报送有关工作情况的,每起减0、3分。
● 对区级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评议会议指出的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实地检查反馈的意见、上级日常督查检查抽查反馈的问题,耒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的,减0.5 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不到位,造成工作被动和不良影响的,减0.5分。
● 领导、支持和监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基层组织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被上级部门通报、问责的,每起减0.5分。
@支持人大、政府(办事处)、政协、纪(工)委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大胆工作、发挥作用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被约谈问责的,减0.5分;对群团工作领导不力,未能有效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未能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
造成不良影响或被约谈问责的,喊0.5分。
未按照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实施党务公开,存在违反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第31条规定情形的,每起减0.5分。
5.创新创效情况(1分)
.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经验做法被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在职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批示肯定的,加1分;被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肯定的,每项加0.8分;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肯定的,每项加0、6分;被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肯定的,每项加 0.4分。
(二)镇街党(工)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评议情况(5分)
根据镇街党(工)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评议结果赋分。
(区委办公室部分)
(一)恪守政治忠诚,做到“两个维护"情况(15分)
● 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被党中央或省委、市委、区委追责问责、通报批评的,或被中央领导同志、省委、市委及区委主要领导同志批评、通报、追责问责的,每起减4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查处的,每起减1 分;被上级部门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审计等发现并查实的,每起减1分。
● 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专项监督、疫情防控责任落实监督检查、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合村并居”问题整改、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人防、供销、安全生产、违法建设防控治理等重大专项整治工作中,对责任落实、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等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被专项监督检查发现查实的,每起减0.5分;对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专项工作,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态度不端正、整改不到位,被约谈提醒、通报、问责的,每起减1分。 O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严格,未做到及时规范向区
委报告工作,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耒专题报告,突发性重大问题和工作中重大问题未及时请示报告的,每起减1分;迟报、漏报、误报应当由区委向市委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的,每起减2分。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对***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未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每起减1分。
(二)涵养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7分)
● 党委(党组)自身建设抓得不紧,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到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因准备不充分被推迟召开、质量不高被责令重开的,减1分;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未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推动解决,整改情况未在适当范围通报的,减1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未做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年内未根据工作安排参加和指导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的,每人次减1分。
● 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被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考察考核等发现严重问题并查实的,每起减1分;未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执行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每起减1分。
● 未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未做到
党委(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未落实年初向区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每起减1分,耒按规定要求报送有关工作情况的,每起减0.5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不到位,造成工作被动和不良影响的,减0.5分。
● 对本单位群团工作领导不力,未能有效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未能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造成不良影响或被约谈问责的,减1分。
● 未按照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实施党务公开,未按照规定编制党务公开目录并向上级党组织备案,存在违反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第31条规定情形的,每起减1分。
.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经验做法被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在职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批示肯定的,加1分;被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肯定的,每项加0.8分;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肯定的,每项加0.6分;被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肯定的,每项加 0.4分。
考核内容 |
计分标准 |
考核范围 |
发生严重保密违规行为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条12项禁止性违规行为之,尚不能确定国家秘密泄露,但存在泄密隐患的保密违法行为),每项 |
一(1一1 0) |
镇街、区直单位、重点功能区、重点议事协调办事机构、区属国有企业、驻即单位 |
发生重大失泄密事件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条12项禁止性违规行为之一已造成国家秘密泄露的保密违法行为),每项 |
一(1 1一2 0) |
|
《区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考核评价标准》不达标 |
||
发生重要工作秘密泄露事件(违反《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并造成一不良社会影响的,每项 |
一(1一3) |
|
未按要求落实区委领导批示交办人民来信的,每件次 |
||
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造成工作被动的,每项次 |
一(1一5) |
|
违反值班制度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 |
||
领导干部外出未按要求进行请销假的,每人次 |
||
耒按要求参加区委有关会议的,每人次 |
||
未按要求报送区委调度的各类情况书面材料,逾期报送、质量不高、敷衍应付、内容不实的,每次 |
||
起草的区委规范性文件、报区委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被提醒的、要求纠正的、应备未备的,每次 |
||
信创工作推进落实不力的 |
一(2一1 0) |
镇街、区直单位、重点功能区、区属国有企业、驻即单位 |
(督查专班部分)
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落实上级和区委批交办事项60分、网民留言办理情况20分、“问题导向微信工作群” 20分,最终得分按考核权重同比例压缩。
考核内容 |
计分标准 |
考核范围 |
落实上级 和区委交办事项 { 60分) |
进度滞后、落实不力的,每项次扣5一10分 |
镇街、区直单位、重点功能区、区属国有企业 |
未按要求及时反馈情况的、报告内容不准确不真实的、工作推诿扯皮的,每项次扣3一5分 |
||
人民网留言办理情况 { 2 0分) |
耒按期办结、耒按要求报送办理结果、报送内容不实的,每次扣5分 |
镇街、区直单位、重点功能区、区属国有企业 |
网民就同一留言首次评价不满意的每次扣5分,二次评价不满意的每次扣10分 |
考核内容 |
计分标准 |
考核范围 |
|
,司题导向微信工作群” (20分) |
“随手拍”问题提供情况 |
未按要求及时提供的,每少一条A类单位扣05分、B类单位扣1分、c类单位扣2分 |
有关镇街、区直单位、重点功能区、区属国有企业 |
“随手拍"间题承办情况 |
耒及时报送整改后图片的(城区环境卫生类、农村人居环境类问题须在3.5天内处理完毕,交通秩序类问题须在2天内处理完毕,其他问题报送时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A类单位每次扣0.5分、B类单位扣1分、 c类单位扣2分 |
||
反馈图片显示整改不到位的,A类单位每次扣0.5分、B类单位扣I分、c类单位扣2分 |
|||
同题整改 “回头看”情况 |
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A类单位每次扣1 分、B类单位扣2分、c类单位扣3分 |
||
蚤注:1.各单位积极协助处理责任不明晰问题的,每次酌情奖1一2分; 2.A类(12个〗环秀街遣、通济街遣、潮海街遣、北安街道、龙泉街遣、大信街遣、聱济开发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城投公司;B*(29个):龙山街道、鳌山卫街道、温泉街遣、灵山街遣、蓝村街遣、田横镇、金口镇、段泊岚镇、移风店镇、横岛度假区、通济新经济区、国际商贸城、汽车产业新城、数字装备产业服务中心、科技创新园、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体育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圬监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旅投公司、鑫诚叵业公司、商贸城公司、和晟公司、供电公司,C类(28个):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区委办公室、区委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信访局、蓝谷高新区、丁字湾公司。 |
考核内容 |
计分标准 |
考核范围 |
项目观摩 |
邀请各级领导同志现场观摩各区位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评议打分。 |
镇街、重点功能区 |
考核内容 |
计分标准 |
考核范围 |
落实国家安全责任不到位 |
具体计分标准另行下发。 |
镇街、区直单位、重点功能区、重点议事协调办事机构、区属国有企业、驻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