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室职责

纪检监察室职责

——综合科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检监察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监督检查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内部相关制度。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

3.负责学校纪检监察室文字处理和会务工作,起草纪检监察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通知、通报、简报等文件。

4.负责学校纪检监察室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上报、保管和归档工作;负责纪委政治业务学习的资料准备、会议记录工作。

5.开展专兼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学院各级党组织纪律委员的培训,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的作用。

6.负责督促全院党风、校风建设,配合宣传统战部抓好学院师德师风建设。

7.承担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察科职责:

1.负责受理来信、来访、举报工作。认真按照受理程序和工作纪律做好接访、登记、呈阅、摘录、核实、转办、统计、建档及上报工作。

2.承办对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初步核查、立案调查工作;承办或组织协调对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重大、典型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

3.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4.负责对重要事项和“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和财经纪律、招生招聘、基建工程、作风建设、行风建设、行政效能、绩效管理、职称评审、奖助学金评定、评先评优、干部聘任、党务公开、院务公开等工作的专项监察,整治不正之风,推进依法治校。

5.检查指导各党组织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纪律委员的作用。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查办案件。

6.承担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