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X年“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X年“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弘扬党的优良传统,进一步激励全校广大党员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创先争优,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表率示范作用。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开展评选表彰三亚城市职业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以下简称“两优一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优秀共产党员从学院党组织关系在本单位且在岗在职的正式中共党员中产生;优秀党务工作者从专、兼职党务工作且党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正式党员中产生;先进党支部在全院下辖党支部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在本职工作和服务师生群众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立足岗位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学院改革发展创造一流业绩、作出较大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全体师生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党建意识强,党务工作水平较高,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较好成绩,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有效果;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积极开展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在全体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党支部基本条件: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执行力强,团结带领师生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与学院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支部党建工作能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师生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评选原则

1.优秀党员:参评同志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来校工作至少满1年(2020年7月1日前就职,以劳动合同为准),在此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积极参加学院党委及党支部所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无无故缺勤、无故请假者优先,在充分争求所在部门领导意见后,如有管理类、教学类事故评价者取消参评资格。

2.优秀党务工作者:参评同志担任党内职务满1年(2020年7月1日前担任职务),来校工作至少满1年(2020年7月1日前就职,以劳动合同为准),在此期间,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及学院党委下发文件精神,在党建工作表现优秀,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组织落实党委下发各项工作计划,其中无缺勤、无无故请假者优先。

3.先进党支部:参选支部要在学院党建检查考核成绩合格以及上,积极落实学院党委的学习任务和工作安排,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无重大遗漏、疏漏,支部内党员无违反党内条例者,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切实履行党建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师生员工的信任和拥护。

三、评选表彰名额、办法及要求

1.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评推先进,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申报对象的事迹真实性、先进性和代表性。

2.各支部根据党员现实表现和评选条件,确定候选人,于6月23日前组织填写登记表,报到党委办公室周红丽处。学院党委将集中评议,计划择优评选3名优秀共产党员,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个先进党支部,予以表彰奖励。

中共三亚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