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23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XX届省纪委X次全会、X届市纪委X次全会部署,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根据省、市、县纪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XX届省纪委X次全会、X届市纪委X次全会、XX届县纪委X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分级分类整治突出问题,加强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增进民生福祉、完善社会治理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职能站所办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干部作风的转变、党风政风的好转。

二、整治内容

1.乡村振兴领域:以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为重点,坚决纠治在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急于求成、脱离实际、搞“面子工程”,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深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坚决整治无偿、拖欠或低价占用,违规出租、出让、发包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严肃查处监守自盗、贪污侵占、套取骗取集体资金等问题。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坚决纠治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中排查走过场、帮扶不及时不精准、搞“数字帮扶”等问题,督促解决扶贫项目资金资产底数不清、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不健全、产业项目未及时兑付分红以及易地搬迁后续帮扶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个不摘”要求落实到位,持续推进“一卡通”清理规范工作;重点整治挤占、挪用、套取、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等问题,严肃查处重点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中违规操作、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等问题。围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加大监督下沉力度,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村(居)党支部书记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小官巨贪”。

责任单位:镇乡村振兴办、产业办、各村(居)

2.教育领域:巩固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成果,重点整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按审批项目开展教学活动、违规非法办班等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着力整治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有偿补课、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公开场合发表不当言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学术不端、师德失范等行为;严肃查处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教辅软件、随意增加收费项目等乱收费行为;着力整治在校建项目审批、校舍维修改造、设备采购等方面程序不规范、先建后批、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重点整治落实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监管治理责任不力、失职失责问题;着力纠治在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存在的资金管理不规范、降低学生伙食标准和贪腐等行为;督促教育主管部门积极主动作为,明确任务、强化举措,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各村、镇域内各学校。

3.医疗领域:重点整治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成、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吃回扣”问题;着力解决无依据不合理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价值耗材等“过度医疗”问题;着力解决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及医联体、医共体内部属于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不互认问题;重点整治民营医院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规执业行为;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责任单位:镇医保办、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

4.住房领域:重点整治不动产办证难的问题,着力解决不动产证办理过程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以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久拖不办等问题,严肃查处不动产办理过程中发现的住房领域违规审批、监管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重点整治搬迁安置点内部道路、停车位地面破损,屋顶等公用设施维护不到位,墙面漏水、污迹长期得不到维护,安全监控管理不规范,擅自加收水电费、捆绑消费、强制消费,以及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用途,擅自占用道路、场地等问题。

责任单位:镇振兴办、各村(居)。

5.营商环境领域:重点整治多头审批、重复审批、变相审批等问题,着力解决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重商扶商、优商亲商意识淡薄等问题;严肃查处职能站所办和工作人员政策落实不到位、以权谋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收受贿赂等问题,有效补齐我镇营商环境短板弱项。

责任单位:镇党群服务中心、各村(居)。

6.涉水领域:严肃查处“靠水吃水”、侵吞国有资产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纠治各村(居)在涉水领域管理中玩忽职守、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甚至渎职,导致乱收水费、贪污截留、水资源浪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着力纠治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在水利项目建设、供水管网维护维修、设备采购等工程项目中,违规干预插手工程、收取企业回扣、搞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问题;着力纠治在水费收缴中,水管员贪污水费,收缴、代缴中截留水费,随意改变用水性质、用水比例、擅自降低收费比例谋取私利等问题;着力整治在河道内非法采砂,非法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河道资源问题;着力整治乱搭乱建随意侵占河道等影响行洪安全问题;着力整治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污染河道等生态环保问题;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责任单位:镇水保办、各村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从2023年3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此后转入常态化。主要步骤为:

1.及时动员部署(3月15日前)。各分管领导着眼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开展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并及时对本领域专项整治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开局良好。整治任务重、涉及面广的领域,可采取共同召开会议等形式进行安排,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确保不挂空挡。

2.全面自查自纠(6月10日前)。各分管领域领导要结合职能职责,以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坚定态度,围绕专项整治任务,聚焦群众关切和“风”“腐”易发环节,全面彻底排查问题,全面查找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点等突出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要督促关键站所办、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认真检视问题,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主动交代问题的,可从宽从轻或免于处理;对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查处。

3.强化督导检查(专项整治期间)。镇纪委要把监督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通过实地督导、会议调度、重点抽查等方式,对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进展缓慢、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走过场、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改进;对形成负面舆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问题线索隐瞒不报、移交不及时的,严肃追究责任。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本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认真整改。

4.严查典型案件(长期坚持)。镇纪委要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用好其他职能单位移送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高效分办交办,重点核查一批、督办一批典型案件。对重点问题线索要应查尽查、深挖彻查、一查到底,充分发挥查办案件警示作用和治本功能,及时选取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

5.健全完善制度(12月10日前)。在推动问题整改的同时,同步查找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边整改边总结边建设,把有效做法用制度规范固化。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镇纪委要从“守初心”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意义,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推动干部作风能力提升的有力抓手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实际行动,树立“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标准要求,重抓实做,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2.成立工作专班。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XX同志担任,副组长由XX和XXX同志担任,成员由班子成员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具体落实协调,条块结合、上下贯通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监督、监管、整治同向发力,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3.压紧压实责任。各站所办负责同志要强化对专项整治的全过程指导,亲自挂帅、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要切实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镇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专项整治与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督促各分管领导“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履行好主体责任、监管责任。

4.严查典型案件,强化通报曝光。要认真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渠道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线索,镇纪委要建立专门线索台账,高效督查督办。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警示作用和治本功能,对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重点问题,及时汇报县纪委监委进行直查直办,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分领域分行业分批次进行通报曝光,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作用。

5.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建章立制。各村各单位在扎实推动问题整改的同时,同步查找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边整改、边总结、边建设,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用制度规范起来、固化下来。镇纪委要按照“三不一体”推进要求,从具体问题、典型案件入手,综合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以案促改,推动举一反三,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监管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