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先进集体评选事迹材料

民政局先进集体评选事迹材料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来,**县民政局聚焦新时代民政工作“三最一专”主责主业,按照“保基本、救急难、兜底线”的工作思路,持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兜底保障冲刺清零和挂牌督战行动,着力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坚决扛起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全面增强民政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民政社会服务品质,编密织实民生保障“网”,牢牢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紧盯弱势困难群体,实现应保尽保。建立领导干部包抓工作责任制,指导各乡镇街道深入开展贫困人口摸底排查,对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低收入家庭、残疾人、重病患者等进行动态监测预警,及时将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人员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成员纳入低保范围。至目前,全县低收入对象中**户*人获得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获得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压实扛牢兜底责任,实现应兜尽兜。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时期“兜底保障脱贫一批”、乡村振兴等政治责任,紧扣职能职责,全面完成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全力巩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健全分类分层社会救助体系,适度扩大政策覆盖。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原建档立卡对象、重病、残疾、贫困家庭等低收入人群,逐户排查,逐人筛查,去年以来,通过与医保、人社、残联等部门形成合力,强化低收入预警,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全县监测户*户**人,已纳入低保兜底*户*人、特困供养**人。通过监测预警实现主动救助**人,解决困难群众反映问题**个。

三、聚焦特困供养对象,实现应养尽养。严格落实定期走访探视制度,镇领导和包村干部每月探视一次,并建立走访探视台账。各镇人民政府、村委会与特困供养人员签订监护协议,靠实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对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的及时更换监护人。

扎实推进特困供养对象集中照料护理工作,利用高观、修齐、庙坝、明通、咸宜等片区中心敬老院和县中心敬老院等*家供养失能机构,护理型床位**张,照护贫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人。建成北屏、河鱼、治平、明中、鸡鸣、高楠、东安等*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葛城、复兴*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已实现社会化运营,**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社会化运营,社会化运营率*%。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质量,完成双河、厚坪、北屏、明中、治平、河鱼等*个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同时,结合乡村振兴和村居风貌提升行动,积极动员住房安全有隐患、饮食起居条件差、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分散供养对象入住县中心敬老院。

四、细化完善救助机制,实现应救尽救。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的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优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运用用足用好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方式,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有效缓解生活困难。强化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功能,按照“乡镇街道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救助摸排机制,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及时主动了解、掌握、核实困难群众急难情况,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体现精准性,加强临时救助和低保政策有效衔接。对不符合低保政策生活仍有困难的群众,视困难情况第一时间给予临时救助,一段时间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难的,按政策规定纳入低保范围,确保全县困难群众救助及时。去年以来,累计实施临时救助**人次*.**万元。

五、持续落实关爱政策,实现应扶尽扶。按照“民政牵头、慈善捐助、社会参与、部门协作”的工作思路,有效保证特殊群体关爱服务落地见效。联合县残联加强残疾人登记信息比对,开展冲刺清零办证行动,截至目前,核对审批**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帮助孤困儿童**名,对**名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关爱保护。开展“寒冬送温暖”集中救助和“*.**”救助机构开放日等活动。街面巡查**余次,劝导人数**余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人次,为符合福康救助人员的**人安装了假肢等辅助器。

六、夯实基层政权堡垒,助力乡村振兴。依法有序组织开展全县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优化了村(居)委会班子队伍结构,*个村(居)委会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按时完成*个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现了“一升一降一增”,通过优化村务公开制度、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健全村民自治载体,为基层社会治理实现自治、德治、法治的“三治合一”创造良好的客观环境。通过培育**个社区社会组织,搭建县乡村三级社会工作服务平台,打造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推动“三治融合”基础上的“三社联动”。围绕“三三制”开展各类社区服务活动*余场,活动参与接近**人次,累计参与服务人次超过了**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