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切实解决学校在助力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严明纪律和务实作风推动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党委统一部署,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A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关于加快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的目标任务,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开展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聚焦学校在助力乡村振兴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持续提升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水平。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治引领。坚持政治原则、强化政治引领,深刻认识学校开展助力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精准发现问题,加大严管严治,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坚持统一部署。学校助力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纪委负责统筹做好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机关党委及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做好配合工作;各单位、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学习教育、查摆问题、全面整改、巩固提升等具体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学校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专项治理切入点,全面摸排查找问题,全面查漏补缺、立行立改,既要注重解决当下改的具体问题,还要注重解决长久立的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出现损害贫困学生和乡村群众利益。

三、组织领导

学校教育系统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党委常委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教务处、科研处、审计处、财务处和各二级学院。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主任由纪委副书记兼任,负责全校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自然更替。

四、重点任务

(一)治理教育领域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治理:

1.学习贯彻A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对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学习流于形式。

2.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乡村振兴领域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以工作职责不清为由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缓慢滞后。

3.对乡村振兴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深入一线调研流于形式,精准发现问题、着力解决问题的自觉性、主动性不高,在帮扶工作中急功近利、空喊口号等。

4.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缺乏担当、履职不力,遇事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

牵头部门:纪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科研处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二)治理教育领域乡村振兴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突出问题。重点治理:

1.挪用、虚列、套取、克扣学生资助经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2.在学生资助中优亲厚友、收受财物,违规发放各类资助资金。在办理助学贷款上吃拿卡要,借办事之机有意刁难、索要好处。

3.利用“奖助学金”敛财,在困难学生资助上弄虚作假,评选“假贫”学生套取资助资金等问题。

4.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等活动。

5.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图书报刊、社会保险,变相强制学生乱订教材,指定地点购买书籍,从中收取回扣、谋取私利。

6.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用粗鲁言行对待学生及家长的行为。

7.与学生交往不当,酒驾醉驾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失范等问题。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教务处、审计处、财务处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三)治理教育项目及资金管理方面突出问题

1.对学校帮扶项目资金监督缺位、管理不严,对项目资金“一批了之”“一拨了之”。

2.在对口帮扶物资采购、设备购置、项目工程等方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利益交换等问题。

3.违反纪律,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虚列虚支、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套取资金。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审计处、财务处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四)治理乡村振兴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1.研究制定帮扶计划、方案脱离帮扶对象实际,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不到位;执行政策变形走样,搞变通、打折扣。

2.学校相关部门对驻村帮扶工作支持和指导不够,对驻村干部监督管理不严,“一派了之”,缺乏必要的考核评价机制。

3.驻村帮扶干部、乡村科技特派员对政策不熟悉、掌握不精准;对业务不熟悉、心中无数、思考不够,存在走读式驻村;结对帮扶方式方法简单,缺乏长远帮扶措施等问题;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为群众办事敷衍了事,遗留问题未妥善解决。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科研处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五、方法环节

学校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期3年,综合施治,不分阶段,各项工作交叉安排、同步进行,严格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一)加强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将学习教育工作始终贯穿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通过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专题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A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党和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教育领域乡村振兴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党的事业带来的严重危害,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参与到专项治理工作中来。

(二)深入查摆问题。各单位、各二级学院对照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治理内容,逐项开展“拉网式”自查自纠,全面掌握情况,摸清问题底数,认真分析原因。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要多形式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及时受理来信来访,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移送,不得延误隐瞒。各单位、各二级学院要对本单位自查情况及时进行核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自查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各二级学院自查情况报告及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于每年4月20日前报送至学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楼413),由办公室梳理汇总后于4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教育厅专项治理办公室]

(三)全面整改落实。各单位、各二级学院要紧盯自查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整改到位;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各单位、各二级学院整改情况及“三个清单”于每年6月10日前报送至学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楼413),由办公室梳理汇总后于6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教育厅专项治理办公室;每季度报送一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四)配合调查处置。各单位、各二级学院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如实移交移送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不得延误隐瞒。对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提出的开展线索核查、提供佐证材料等需求,积极主动配合,如实快速提供,不得以各种理由搪塞应付。(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及时将配合调查处置情况上报自治区教育厅专项治理办公室)

(五)总结巩固提升。各单位、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管理缺失等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长效机制,补齐制度短板;梳理总结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把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固化起来,为持续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提供有效支撑。[各牵头单位请于每年10月1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至学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楼413),由办公室梳理汇总后于10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教育厅专项治理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在全校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两个维护”,对助力做好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强化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压茬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紧抓关键重点。各单位、各二级学院要指派专人负责,加强工作力量。学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送等机制,密切配合做好问题处置,形成监管合力。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各单位、各二级学院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管、抓常抓长、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要坚持以猛药去疴、重典乱治的决心,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真查实摆存在问题,常态长效整改落实,以专项治理取得的实际效果展示学校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

(四)加强督导检查,注重跟踪问效。各单位、各二级学院要把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与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统筹起来,作为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经常性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中不落实、不认真、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