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某县公管局上半年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各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与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认识,压实责任,认真落实《*县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等有关举措,扎实推进全县招投标领域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上半年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深化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不断提升电子化交易服务水平
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交易平台“省市共建、市县一体”建设要求,积极协同省市主管部门运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成果,实现与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对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数据库等资源,实现营业执照、建设工程相关证书等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中的广泛应用。
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整合共享,不断巩固“评定分离”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等改革成果,全面推行交易文件“在线检”、异议投诉“在线办”、交易活动“掌上办”,着力提升政策发布、信息公开“一站式”“一单制”综合服务水平,方便企业办事,不断完善重大项目招标“绿色通道”、容缺办理,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率达到100%。今年以来,共组织实施“评定分离”招标项目*个、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个、开展不见面开标项目*个、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场次。
(二)开展招投标隐形壁垒清理,推动市场准入更加公平公正
认真落实国办发〔2022〕30号、发改办体改〔2022〕911号、皖公管联办〔2022〕*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招标投标领域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制度,有效保障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平等获得招标投标资格,坚决破除招标投标隐形门槛,取消一切不合理的评审项、加分项,着力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今年以来,共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份(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条(次),依法及时纠正有悖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的招标行为*次。
(三)优化保证金缴纳方式,持续推动助企降费减负
在项目招标投标乃至施工建设过程中,全面推行企业以银行保函、电子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最大限度地释放企业资金占用,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共免除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和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以下项目招标的企业投标保证金*万元,接受企业以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共*份,释放企业资金占用*亿元,指导敦促招标人及相关部门接受企业以非现金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亿元,让广大企业在“放管服”改革红利的持续释放中得到了实惠。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打击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不断强化招投标全链条监管,提升“互联网+监管”水平,常态化机制化治理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严格加强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日常考核与监管,着力规范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进一步强化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监管,扎实推进企业标后履约监管,依法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和中标企业标后履约失信行为,坚持顶格处理、公开曝光。今年以来,共对*家招标代理机构、*名评标评审专家给予日常考核扣分处理,共将*家违法违规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深入开展包联企业走访,不断提升政策透明度、企业满意度
认真落实县政府统一部署要求,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包联企业每月走访活动,广泛宣传助企纾困解难政策措施,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今年上半年,局*名班子成员共走访*家包联企业*人(次),指导、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个。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不足、举措不多;二是依法惩治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满意度;三是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方面存在短板弱项。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紧盯创建一流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工作目标,深入开展招投标领域对标提升行动,扎实开展包联企业走访,进一步创新方法,强化措施,着力解决全县招投标领域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加快推进地方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宣传。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等政策法规的宣贯活动,帮助企业树牢规矩意识、大局意识、自律意识,着力增强政企互信,做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引导企业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持续修订、完善招投标监管制度、操作规程及交易规则,进一步厘清职责、理顺关系,一体推进标前、标中、标后监管,着力构建创建一流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的长效常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