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3年上半年,县生态环境分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巩固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契机,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大气环境指标
2023年1-5月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44μg/m3,同比去年改善13.6%;PM10浓度均值为77μg/m3,同比去年改善5.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积125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2.8%,较去年改善8个百分点。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三县中位列第一。市政府2023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已下达,PM2.5改善目标为年平均浓度39u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2.7%,6月底完成序时目标任务存在一定压力。
2、水环境指标
(1)怀洪新河国考断面: 2023年1-5月,怀洪新河XX断面第三方采测分离数据显示:5个月中Ⅲ类水质5个月(1-5月),1-5月断面均值为Ⅲ类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控制标准。预计6月底断面水质均值能达标。
(2)沱湖湖区考核断面:2023年1-5月,沱湖湖区断面第三方采测分离数据显示:5个月中Ⅲ类水质2个月(1-2月)、Ⅳ类水质2个月(4-5月),Ⅴ类水质1个月(3月),1-5月断面均值为Ⅳ类水质,超过Ⅲ类水质控制标准(主要超标因子是总磷)。预计6月底断面水质均值不能达标。
(3)沱湖关咀国考断面:2023年1-5月,沱湖关咀断面第三方采测分离数据显示:5个月中Ⅲ类水质5个月(1-5月),1-5月断面均值为Ⅲ类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控制标准。预计6月底断面水质均值能达标。
(4)天井湖湖心考核断面: 2023年1-5月,天井湖湖心断面第三方采测分离数据显示:5个月中Ⅲ类水质2个月(1-2月)、Ⅳ类水质3个月(3-5月),1-5月断面均值为Ⅳ类水质,达到Ⅳ类水质控制标准。预计6月底断面水质均值能达标。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1、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开展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工作。联合县交管大队,严格落实办理禁限行区域通行证车辆必须安装尾气在线监控设施制度,实现对进入禁限行区域柴油货车车辆尾气排放实时监控。截止2023年6月8日共有508辆柴油货车安装了尾气在线监控设施,共开展柴油货车抽检行动一次,抽检车辆20台,其中2台存在超标排放情形,均要求立即整改并按要求进行处理。全面开展扬尘整治工作。联合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等单位根据任务清单,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建筑工地扬尘和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等工作。
2、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
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饮用水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建立饮用水源保护长效机制,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和日常巡查制度,做到每天有人巡查,及时清理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钓鱼、游泳者、散放畜禽以及在保护内停留的生活船只,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确保设备运行稳定,污水处理能力正常。积极开展上下游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与泗县签订水污染联防联控协议,形成齐抓共管的氛围。
3、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环境监管。要求我县5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即蚌埠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蚌埠市东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XX县金盛矿业有限公司剑坪山选矿厂、XX县瑞岭矿业有限公司和蚌埠爱默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按照要求按时开展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工作。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今年我县7个农村环境治理任务、7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及5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任务均已完成,12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已完成6条,其余6条整治任务序时推进中。开展尾矿库环境监管工作,对三家尾矿库开展汛期环境安全检查。积极开展排污许可证登记和发证工作,截止2023年6月8日,共计完成8家企业的发证和83家企业的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监管机制,依托国家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对重点行业企业的危险废物进行申报登记,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确保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规范化管理和无害化处理处置。
4、加大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
2023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60余人次,累计检查企业近420余家(次),立案调查案件8起,移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1起,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118份,受理投诉举报138件,办结138件。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专项执法行动,切实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解决了环境热点和突出环境问题。
5、全力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自2002年12月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以来,共排查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53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29个,申请延期4个,正在整改20个。做好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2023年4月,按照市、县环委办安排,开展突出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及时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共上报立行立改问题8个,目前立行立改已全部完成;第一批长期问题整改清单已于5月25日前分领域上报对应市直部门,共7个问题。目前仍在进行排查,将于6月20日前上报第二批问题清单。做好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针对2022年第三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问题,按照《XX县现代牧业(XX)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对现代牧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目前该公司已到时限的整改任务均已完成,污水处理站扩建项目前期设计已完成,环评及排污口论证正在编制,土地已完成征迁,并已进行施工围挡,正在进行建设工程招标,预计提前至10月底前建设完毕。
6、积极做好环评审批等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认真把好新、扩、改建项目的环评审批关。开辟绿色环保项目和企业快速审批通道,提高环保审批效率。截至目前,2023年上半年共审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10个,其中报告书项目2个,报告表项目8个。指导企业在网上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68个。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控新污染源产生。按照《蚌埠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 年)》要求,与污控科做好排污许可证下发工作。协助开发区开展《安徽XX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30)(2022修编)》前期工作,调整XX县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
7、持续开展环保宣传工作
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通过知识讲座,参观XX水乡文化展示馆,向广大中小学生宣传了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提高中小学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开展2023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广场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方面法律法规,生物多样性保护、节能低碳、绿色出行、节约资源、垃圾分类、湿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知识和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引导公众积极投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伟大实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二、2023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坚持刀刃向内、动真碰硬,坚持分类处置、统筹联动,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在全县范围内常态化开展自然保护地及林地、矿山保护修复、环境污染、园区及化工行业、港口船舶、农业面源污染、河湖水体、商贸流通、危化品及尾矿库、市场监管、“两高”项目、其他生态环境问题等十二个方面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充分发挥环保督察的整改倒逼作用,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巩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成效。
二是持续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继续开展重点项目环评审批跟踪调度机制,主动介入、提前服务。深化“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改革,在精简环评文件、再造审批流程等方面优化审批方式,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服务效率。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相关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扎实开展“环企直通车”、结对帮扶企业行动,力争实现“零见面”。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围绕实施“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等措施,强化联防联治。加大“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治,做好道路扬尘治理、餐饮油烟和经营性燃煤管控、柴油货车管理,实施全年全域秸秆禁烧,全面提升空气质量,确保完成空气质量各项目标任务。持续做好碧水攻坚战。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确保饮用水安全。强化分析调度,持续做好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工作。稳步做好净土持久战。继续加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和涉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开展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完成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四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后半篇文章”,严格规范抓好执法队伍建设。聚焦重点区域、行业、领域开展监督帮扶。严厉打击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把园区环境问题、饮用水水源地问题、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环境问题作为排查整改重点,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完善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